检察院两次退卷 辽宁海州国保仍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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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做蛋糕生意的法轮功学员南金香女士被辽宁阜新市海州区国保大队的警察骗开门绑架,海州区检察院两次退卷至公安,可海州区国保执法犯法,执意不放人。目前,南金香女士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

伪装学徒 海州区国保大队实施绑架

南金香女士,家住在阜新市海州区五龙街道工电社区,是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失业大潮中,南女士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学会了烤蛋糕的手艺。由于她平时严格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事,做的蛋糕都是真材实料,没有任何添加剂的,所以她做的蛋糕在当地小有名气。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四点,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短发女子来到南金香家敲门,声称要和南金香学烤蛋糕,并要了南女士的手机号。

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十一点左右,又有人敲门,南女士问是谁时,门外答话说,是昨天来学烤蛋糕的。南金香开门后,工电社区人员协同五龙派出所、海州区国保大队警察大约十人左右,蜂拥闯入,抢走法轮功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和打印机、电脑等南女士的私人财物,并把南女士绑架到阜新市新地看守所。事后证实,短发女子是海州区国保大队的警察。

此次迫害,由海州区国保大队张志强指挥,联合五龙派出所和工电社区直接参与。

检察院两次退卷 海州区国保大队不放人

大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下旬左右,南金香被构陷的案子被移交到海州区检察院,由检察官任品负责。时至今日,南女士的案宗已两次被检察院驳回到公安,按照当初五龙派出所所长段宏宇的说法:第二次驳回应该放人。

南女士的家人再次来到五龙派出所,见到了段宏宇。这次段宏宇说,从南金香家里拿走的电脑,里面什么都没有,可以把两台电脑给家人拿回去。结果家人去取电脑时,段宏宇给一个周姓国保警察打电话,电话那边说,还要把电脑留下,家人就只取回一台电脑。

段宏宇讲他只能听国保大队的,表示自己权力不够大。所以,南女士家人又去了国保大队,张志强本人没有露面,是指导员冯树朝接见的家属。冯树朝曾经直接参与了对大法弟子耿丽娟、单素芬的迫害,当时表现很恶。此次冯树朝表示,他不是恶警,很善良,最后还把家人送出门外。

从整个事件来看,大多数公检法人员都知道修炼法轮功的是一群善良的好人,他们是被他们所谓的上级在胁迫着干坏事,可是,他们可否知道,无论你再怎么推脱责任,再怎么表白自己无奈,那白底黑字的卷宗上签着的名字,就是你将来冤案平反时,你受审的凭证,就是你要永远负责的罪证,那上没有你上级的一丝足迹,因为你的上级早就告诉你了:“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

不要再为别人的错误买单了,立即停止执法犯法行为,无条件释放大法弟子南金香女士。

相关责任人:

阜新市海州区公安分局五龙派出所所长宋岩:0418-2591456,手机:13941880380
副所长段宏宇:0418-2591456,手机:15041819027
段宏宇的警号:752159(此人为直接参与者)
五龙派出所的警察李嵩:0418- 2570380,手机:13841836663
常禹(社区警务、副所长):13470375959
孙占军(维稳控防副所长):13841801727
陈生勤:13941828943
黄连成:13500489428
孙连照:13841880628
张其利:13604987856
孙志强:13795090021
阚啸天(辅警):15041870556
李强(辅警):15841882718
刘超(辅警):15004187592
封磊(辅警):15841855102

工电社区:0418-2550133

海州区检察院
地址:海州区矿工大街39-7门,邮编:123000
电话:0418-3388718
检察长付海廷:0418-2825759
副检察长韩保强:0418-3386228
副检察长葛智慧:0418-3381728
政治处主任林晓杰:0418-3391328
检察员任品(音),本案负责人,公诉科: 0418-338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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